这事儿说起来挺神奇的,上个月,我收到了一个快递,拆开是一本崭新的书,封面设计得挺有味道,书名印在那儿,底下是我的名字,我拿着它坐了好一会儿,感觉特别不真实——因为这故事,是我十六岁那年,在一个皱巴巴的数学笔记本上写完的。
那个本子现在还在我抽屉里,和一堆旧准考证、同学录塞在一起,纸页早就泛黄了,边角卷得厉害,用各种颜色的笔写得密密麻麻,还有不少涂改的痕迹,当年写它,纯粹是因为高三晚自习太无聊,试卷底下压着本子,老师一转身就偷偷写两行,主角的名字还是我暗恋的隔壁班男生的名字改了一个字,故事套路现在看来幼稚得不行,无非是少年冒险、拙劣的友情和自以为深刻的悲伤。
写完就忘了,后来上大学、工作、折腾自媒体,为流量和数据焦虑,天天琢磨标题怎么起、热点怎么追,那个本子跟着我搬了四次家,从来没想过再打开。
契机很偶然,去年回家过年,大扫除时又翻了出来,鬼使神差地,我坐在堆满杂物的地板上,一页页看完了,一边看一边脚趾抠地,被当年矫情的比喻和生硬的转折尬得想笑,但笑着笑着,心里某个很硬的地方,好像突然松了一下。
我看到了别的东西,那种不管不顾的、倾泻式的表达欲,那种对世界粗糙但热烈的想象,那种因为“我想写”而不是“别人想看什么”而诞生的笨拙真诚,这些东西,在我后来写了无数篇考虑SEO、考虑转化率、考虑立人设的“爆款文章”时,已经被我弄丢了。
一个疯狂的念头冒出来:为什么不把它变成一本书呢?不是电子文档,就是一本实实在在的、可以拿在手里的书,就当是给十六岁的自己,一个特别莽撞、特别不划算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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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程比想象中麻烦得多,整理手稿、打字录入(很多字迹都模糊了),几乎等于重写了一遍,但小心翼翼地保留着当初故事的核心和那股“气”,联系了几个小出版社,收到的回复大多是委婉的拒绝,或者建议我大改,改成更符合“市场”的样子,那段时间挺受挫的,感觉自己像个拿着破瓦片当宝贝的傻子。
最后心一横,算了,不指望它赚钱或成名,就为自己,了解了一下自出版,自己学着排版,找插画师朋友帮忙画了封面,联系印刷厂,每一步都磕磕绊绊,像在完成一个庞大又私人仪式。
当这本实实在在的书终于放在手里时,它轻飘飘的,又沉甸甸的,它当然不是一本多么了不起的文学作品,我清楚得很,市面上不会有它的畅销位置,它可能只会被我放在书架一角,送给几个真正懂我的朋友。
它意味着太多,它是一次对“初衷”的笨拙打捞,我们长大了,变得更精明、更会计算、更懂得如何生产“内容”,但那个在数学笔记本上,为自己而写的少年,或许不应该被完全遗忘,出版这本小书,就像越过十几年的时光,拍了拍那个晚自习上偷偷写作的自己的肩膀,对他说:“嘿,你写的东西,我收到了,它很重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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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更像一个提醒,提醒我在为流量和数据奔波的同时,心里还得留着那么一块地方,那块地方不计算投入产出比,不分析用户画像,只盛放最原始的表达冲动和最纯粹的快乐,写作,或许应该先是对自己的诚实,然后才是其他。
如果你也在某个旧抽屉里,藏着年少时未完成的涂鸦、故事、或者诗歌,或许也可以找个时间,拿出来看看,那里面的生涩和真诚,可能是我们现在最稀缺的东西,它不一定需要被出版,但值得被你自己,郑重地再次看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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