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在一个写作社群里,看到个刚写完长篇的新人问:“不出版的小说,是不是就等于白写了?”底下有人回:“那不然呢?写小说不就是为了出版吗?”这话让我愣了好一会儿——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对“成功”的定义变得这么单一了?

想起十年前我开始写东西那会儿,在本地论坛上连载故事,每更新一章,底下就有几十条评论催更,有个叫“晚风”的读者,每章都写几百字的读后感,有时比我写的内容还长,后来我那些故事也没变成铅字,但它们确确实实被一群人读过、讨论过、记住过,去年整理旧电脑,翻出那些文档,突然觉得,或许这就是写作最原始的意义——有人读,有人被触动,这就够了。

不是说出版不好,能把自己的文字印成书,捧在手里闻油墨香,放在书店里被陌生人带走,当然是种美妙的体验,但问题在于,我们太容易把“出版”当成写作的终极目标,甚至唯一目标,这就好比说,做饭就一定要开餐厅,唱歌就一定要出唱片——完全忽略了过程本身的价值。

我认识个写科幻的朋友,在某个小众平台写系列故事,积累了小两万忠实读者,有出版社找过他,但要求他把四十万字删成二十万,还要加感情线,他想了很久,最后拒绝了。“我的故事就在那里,喜欢的人自然会找到它。”他说这话时,眼睛亮亮的,现在他依然在写,读者群还在扩大,甚至有人自发把他的故事翻译成英文,这算不算成功?我觉得算。

出版系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,它要考虑市场、要考虑销量、要考虑渠道,很多时候,编辑让你改稿,不是你的文字不好,而是“这样可能更好卖”,这没什么错,商业出版本来就是门生意,但如果你写的东西比较小众,或者就是想写点不那么“市场友好”的文字,难道就不值得写了吗?

再说,时代真的不一样了,二十年前,作者和读者之间隔着出版社、印刷厂、书店,现在呢?你晚上写完一章,第二天早上就能让成千上万人看到,读者可以直接在段落后面留言,告诉你哪里让他们哭了,哪里让他们想起了自己的某段经历,这种即时、直接的连接,是传统出版很难给的。

别被出版绑架了,你的小说价值不止在书店货架上

我特别喜欢的一个比喻是:写作就像种树,出版是把树移栽到大家都看得见的公园里,这很好,但如果你就种在自家后院,每天看着它长大,开花时闻闻花香,结果时摘几个果子分给邻居——这难道就不美好吗?树的价值不在于长在哪里,而在于它是不是一棵活生生的、在生长的树。

我不是劝大家都别追求出版,如果你真心想走那条路,当然应该去尝试,我想说的是,别让“出版与否”成为评判你写作价值的唯一尺子,写作首先是你和自己的对话,是你理解世界、表达感受的方式,那些深夜敲下的文字,那些反复修改的段落,那些灵光一现的瞬间——这些过程本身,已经赋予了写作意义。

有个写诗的女孩告诉我,她每年生日都给自己印一本小册子,就印个二三十本,送给真正懂的朋友,她说:“我的诗不需要在书店里落灰,它们应该在喜欢的人床头柜上。”这话多酷啊。

说到底,小说写出来,最核心的是它有没有真正表达你想表达的东西,有没有触碰到哪怕一个读者的内心,至于它是印在精美的铜版纸上,还是显示在某个人的手机屏幕里——那只是形式的不同。

别被出版绑架了,你的小说价值不止在书店货架上

如果你在写小说,或者想写小说,不妨问问自己:我到底为什么而写?如果答案是“我必须出版”,那可能需要再想想,但如果答案是“我有话想说”、“我喜欢创造世界”、“我在写作时感到活着”——那么恭喜你,你已经找到了写作最珍贵的东西。

至于出版,它可以是旅途中的一站,但不必是终点,你的文字,自有它的生命和去处,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,一个故事的价值,早就不能被是否“变成书”来简单定义了,重要的是,它是否真实地存在过,是否在某个时刻,照亮过某个人的眼睛。

继续写吧,用你最舒服的方式,写你最想写的东西,剩下的,让文字自己去走它的路,毕竟,好故事自己会长脚,它会找到需要它的人——无论是以哪种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