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华的小说,你要是没读过,光听别人说,大概会留下一个印象:这人写的,怎么都那么苦啊?好像他笔下的世界,就没几天晴朗日子,人物不是在受苦,就是在去受苦的路上,这印象,对,也不全对。
你要是翻开《活着》,扑面而来的就是这种“苦”,福贵这一生,简直像被命运按在地上反复摩擦,从地主家的阔少爷,到输光家产一贫如洗,再到看着身边的亲人——爹、娘、儿子、女儿、妻子、女婿、外孙——一个个以各种惨烈或平淡的方式先他而去,就剩下一头也叫“福贵”的老牛陪着他,这故事苦不苦?苦得让人心里发堵,但奇怪的是,读完你很少会觉得绝望,福贵身上有种东西,像野草,被踩了又踩,碾了又碾,来年春风一吹,又冒出点倔强的绿意,他不是英雄,没有反抗,只是“活着”,承受着,忍耐着,然后继续走下去,这种“活着”本身,在巨大的苦难映衬下,生出一种近乎庄严的力量,余华写的,就是这种“苦”与“韧”的奇异共生。
再看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许三观解决问题的终极方式,就是走向医院,伸出胳膊,卖血,成了他渡过人生所有难关的“法宝”,娶媳妇靠它,赎回家当靠它,儿子闯祸平事靠它,荒年让全家吃上面条靠它,甚至到最后,为了不是亲生的儿子一乐能治病,他一路卖血卖到差点把自己送走,这过程辛酸吗?每一次卖血,都是一次对生命的透支,是走投无路下的卑微交换,但你看许三观,他抱怨,他算计,他也有小市民的精明和狭隘,可该他扛的时候,他一次也没缩回去,尤其是对一乐,那份超越血缘的、笨拙又深厚的父爱,在一次次卖血中,显得那么具体,那么有温度,这里的“苦”,是生活重压下的具体形态;而“韧”,就藏在那一管管卖出去的血里,藏在许三观“一盘炒猪肝,二两黄酒”的自我慰藉里。
到了《兄弟》,这种“苦”与“韧”被放到了一个更荒诞、更极致的历史舞台上,李光头和宋钢这对异姓兄弟,他们的命运被时代的洪流冲得七零八落,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,精神狂飙突进的年代,欲望如野草般疯长的年代……余华用一种近乎狂欢的笔调,写尽了时代的癫狂与个人的渺小,李光头的混不吝和宋钢的温良恭俭,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,走向了截然不同又相互纠缠的悲剧,这里的“苦”,是时代加诸于个体的荒谬与撕裂;而“韧”,则体现在李光头那种打不死、锤不烂的生命力上,也体现在宋钢那份近乎迂腐的善良与坚守里,哪怕这坚守最终吞噬了他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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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你看,余华写的,从来不只是“苦”本身,他像是一个冷静的外科医生,用笔作手术刀,剖开生活的表皮,让你看到底下筋肉的抽搐和骨骼的承重,他笔下的人物,大多是小人物,甚至是边缘人,他们被抛入历史的漩涡或生活的泥潭,无力掌控大局,他们的“苦”,往往来自无法抗拒的外力——时代的剧变、命运的玩笑、人性的幽暗。
但余华最厉害的地方在于,他从不满足于仅仅展示苦难,他更感兴趣的,是人在苦难面前的“活法”,是福贵和老牛在夕阳下的絮叨,是许三观卖血后那盘想象中的炒猪肝,是李光头在垃圾堆里翻找出的第一桶金,也是宋钢胸腔里那根扎向自己的钉子,这些细节,这些在苦难缝隙里生长出来的、带着体温的瞬间,才是余华小说的魂,它告诉我们,人可以被剥夺很多,但总有些东西——比如对亲人的牵绊,对活下去的本能渴望,甚至是一种混不吝的乐观——是剥夺不掉的,这种在绝境中依然不肯完全熄灭的、顽强的生命力,就是余华给予读者的,最珍贵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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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是在歌颂苦难,他是在凝视苦难,在苦难的废墟上,指给我们看那一点点倔强的人性微光,读他的书,心里会堵,会疼,但放下书,长长地叹出一口气之后,你或许会对眼前这平凡甚至有点琐碎的生活,生出一丝不一样的珍惜,这大概就是余华的小说,虽然写尽了“苦”,却依然能吸引那么多人读下去的秘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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