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不是也这样?刷着手机,看到某个素人作者靠一本书逆袭,版税拿到手软,心里那点小火苗“噌”一下就起来了,铺开本子,打开文档,雄心万丈要写下开天辟地第一章,结果呢?对着光标发半天呆,写了删,删了写,最后可能连主角叫啥都没定下来,别慌,这太正常了,写一本能出版的小说,跟你在朋友圈发段心情随笔,完全是两码事,在动笔之前,有些事儿,咱真得掰扯清楚。
咱得把那个金光闪闪的“出版梦”暂时放一放,没错,最终目标可能是它,但如果你一坐下,满脑子就是“我的书要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”、“我要上哪个大咖的访谈”,这字儿基本就写不下去了,那种压力能直接把人压垮,你得先回到最本质的快乐上来:讲故事,就像小时候给伙伴编一个惊险的冒险,或者深夜和朋友聊一个离奇的脑洞,找回那种纯粹的、想分享一个世界的冲动,出版是马拉松终点线的彩带,但你现在要做的,是享受每一次抬腿呼吸的奔跑过程,哪怕一开始跑得跟踉跄跄,先为取悦自己而写,这是所有好故事的起点。
别瞧不起“类型”,我知道,很多文艺青年内心清高,觉得“我可是要写严肃文学,流芳百世的”,但朋友,流芳百世那是结果,不是路径。类型小说(比如悬疑、言情、科幻、奇幻)不是枷锁,而是地图和工具箱。 它告诉你这片森林里大概有什么路,读者期待看到什么样的风景,以及你可以用什么工具(比如悬疑里的伏笔与反转,言情里的情感拉扯)来搭建你的世界,先摸清地图,你才知道在哪里可以开辟自己的小径,甚至另辟蹊径,一上来就想凭空造个新宇宙,天才也容易迷路,从你最爱读、最熟悉的那个类型入手,不丢人,那是你的主场优势。
人物,是你故事里能喘气的灵魂,情节再炫酷,世界再宏大,读者跟着跑了几百页,最后能记住的,是活生生的人,别把你的人物当成推动情节的木偶,在动笔前,花点时间跟他们“聊聊天”,他怕什么?小时候最丢人的一件事是什么?口头禅是什么?在没人看见的时候,他会做什么奇怪的小动作?一个立得住的人物,自己会带着故事走。 你精心设计的情节,会因为人物“觉得这样不对”而全盘推翻,听他们的,这往往是好兆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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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情节,最怕的就是“平均用力”,从开头到结尾,像温吞水,哪都差不多,你得有点“心机”,学会设计张弛的节奏,不能一直紧绷着让读者喘不过气,也不能一直松散让人想打瞌睡,想象一下过山车,有缓慢爬升的紧张期待,有俯冲直下的极致刺激,也有在平轨上缓冲回味的时间,哪些章节是“爬升”(铺垫、伏笔),哪个点是“俯冲”(关键冲突、重大反转),心里得有个谱,时不时扔个小钩子,吊着读者往下看,这很重要。
也是最反人性的一点:接受“烂初稿”,这是几乎所有专业作家都会告诉你的秘密,第一稿,就是用来倒出来的泥沙俱下的矿石,别一边写一边反复改第一章,追求字字珠玑,你会死在起跑线上的,你的任务,就是硬着头皮,把这个故事从头到尾“编圆了”,哪怕对话生硬,哪怕描写幼稚,哪怕情节有漏洞,先把它完成,完成,你就已经战胜了90%只有开头的人,完美的钻石,是从粗糙的矿石里磨出来的,而修改,就是那个打磨的过程,没有矿石,一切免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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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真的想写,别光躺在沙发上热血沸腾了,就现在,关掉那些“XX作家成功学”的视频,忘掉那些遥不可及的幻想,打开一个空白文档,或者拿出一个普通的笔记本,给你那个在心里盘旋最久的角色起个名字,写下一段他/她最尴尬或最勇敢的瞬间。出版是一座山,但上山的路,是由你一个字一个字铺出来的。 起点,就在你的键盘下,笔尖下,先写出来,哪怕它一开始,真的挺难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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